河南省稅務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有關政策的通知-豫財稅政7號
- 內容來源:
- 鄭州米恩財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
- 發布時間:
- 0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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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河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50%的稅額幅度減征增值稅附征稅,印花稅等
為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滅稅降費工作的決策部署,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,根據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(2019)13號)規定,經省政府同意,現將我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入地方相關稅費的減征幅度通知如下:
ー、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,對我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50%的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(不含水資源稅)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房產稅、城鎮土地使用稅、印花稅(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)、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二、各級財稅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認識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的重要意義,精心籌劃部署,抓政策落實,加強宣傳引導,切實履行好政治責任、領導責任、工作責任,不折不扣將各項政策落實到位,確保納稅人實打實享受到減稅降費的政策紅利。要密切跟蹤政策執行情況,加強調查研究,對政策執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間題和意見建議,及時向省財政廳和省稅務局反饋。